移动式压力容器维修许可证办理换证要求###雨正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专业为您提供特种设备资质(包括容器、气瓶、电梯、锅炉、游乐、管道、索道、起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各类特种设备资质代理。咨询热线:13814008301,QQ:1980778896,咨询热线:025-66033723。
雨正咨询---“用专业塑造品牌 以服务缔造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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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材料不属实并且不能达到第二章规定要求的;
(三)处于对办理《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有不利影响的法律诉讼等司法纠纷或者正在接受有关司法限制与处罚的。
由于制造单位原因,18个月内不能完成许可工作的,制造单位应当重新提出申请。
第十六条(评审机构和型式试验机构的确定)工厂许可申请被受理的制造单位应当约请一个压力管道元件制造鉴定评审机构(以下简称鉴定评审机构)进行鉴定评审。产品有型式试验要求的,由制造单位约请型式试验机构。
型式许可申请被受理的制造单位应当约请一个型式试验机构进行型式试验。
受约请的鉴定评审机构和从事型式许可的型式试验机构,应当在约请生效后的7个工作日内向审批机关备案。
第十七条(产品试制)工厂许可申请被受理的制造单位,应当按照要求的规格及数量试制产品,并且在鉴定评审前完成产品试制工作。
型式许可申请被受理的制造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向型式试验机构提供试制产品。
第十八条(工厂许可的鉴定评审)工厂许可产品试制结束后,鉴定评审机构按照规定组织对制造单位进行鉴定评审。
鉴定评审工作的主要内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