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代开需要多少税点操作流程是什么需要什么材料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各种没有开具发票的个人或者经营团体发生业务往来,因此会出现企业支出了相应的费用,但是会计却无法做账,抵扣成本,导致利润虚高,所以为了方便企业才有了这样的政策。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四条规定, 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应税所得包括: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
对于经营所得,应该由取得所得的个人自行按规定申报缴纳。
自然人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应提交什么资料?
答:1.通过办税服务厅办理的,提交以下资料:
(1)《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3份);
(2)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经过实名信息验证的,不再提供身份证件复印件。
2.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的,填写《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即可。
三、自然人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非转让或出租不动产业务,一般应缴纳哪些税款?
答:自然人代开发票,非转让或出租不动产业务,一般应缴纳以下税款(不含免税项目):
1.增值税:征收率为3%,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减按1%征收。
2.附加税费:城建税,市区的,增值税额的7%,县城(镇)的5%,不在市区、县城(镇)的1%;教育费附加,增值税额的3%;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额的2%。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以上附加税费减半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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