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国家局核名的流程需要的材料及费用和时间
办理国家局核名的流程
1.保留期限到期后,此通知将自动失效。如果有正当理由延长保留期限而未在保留期内完成机构注册,则所有投资者应在保留期限届满前1个月内申请延期。延长的保留期限不超过6个月。
2.设立企业时,该通知应提交注册机构并存放在企业档案中。
3.在企业设立期间,有关事项与本通知不一致的,登记机关不得使用本通知中事先核准的企业名称进行登记。
4.如果企业名称涉及必须提交批准的法律和行政法规,而不能提交批准文件,则注册机构不得使用本通知事先批准的企业名称进行注册。
5.企业名称核准和企业注册不由同一部门办理的,登记机构应当自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将盖有登记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送达名称预先核准机构备案。企业注册。如果未提交,则企业名称将不受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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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的企业名称是否需要立马注册?
1,预选核准的公司名称有效期为六个月,过了有效期,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会失效。
2,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在有效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也不得进行转让。
3,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在有效期一个月之内,申请人可以持(企业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公司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向名称登记机关提出名称延期申请。
4,申请名称延期应有全体投资人签署(预先核准名称有效期延期申请表),有效期延期6个月,之后不再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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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办理全国各地的国家局核名,可以办理吗?
答:是可以的,因为,办理国家局核名所提交的材料全部都是往北京工商总局提交。所以即使外地办理国家局名称的公司,也是需要找到我们,让我们为他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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