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高管可以兼职吗?私募备案提供人才推荐
I35拨2I57打0295 童经理
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兼职规则总括如下:1、不得在非关联私募机构兼职;2、不得在冲突业务机构兼职;3、法定代表人可以兼职;4、其他高管可以有条件的兼职,合规风控负责人不得兼职;5、兼职高管数量不得高于全部高管人员数量的1/2;6、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管人员应当与任职机构签署劳动合同、缴纳社保证。
规则“不得在非关联的私募机构兼职”,是指只能在关联的私募机构兼职么?
结合过往与协会人员沟通管理人登记/重大事项变更案例经验,截止目前,对于“不得在非关联的私募机构兼职”的理解应当为:
协会意见:不得在非关联的私募机构兼职
高管可以在关联的私募机构兼职,高管也可以在非关联的实业机构兼职,但是高管在非关联的(类)金融机构的兼职需要整改。
另外,兼职高管人数要求中提到的“不高于”一词,指的是“低于”还是“低于或等于”?
对此协会目前的操作口径是:
协会意见:不高于
兼职高管人数少于或者等于全部高管的1/2是符合规定的。
也就是说,在A公司现有两位高管,其中一位高管位兼职高管,这种高管的布局是满足协会要求的。
协会关于高管兼职的一些反馈1、请说明高管和员工具体兼职情况,并解释说明若存在员工兼职的情况下,如何保证业务正常开展、内部制度有效落实。2、请详述贵机构高管兼职单位的展业情况,业务类型,请律师认真尽调,是否属于与私募基金相冲突的业务,并发表法律意见。建议贵机构法定代表人在不与私募基金业务相冲突的机构中兼职。高管兼职单位应参照关联方,与申请机构分别出具无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的承诺函。
3、请核实公司高管和员工是否存在兼职情况,如有兼职高管或员工,请核查兼职机构是否清楚知晓
4、请说明贵机构高管或员工在关联机构兼职的合理性、胜任能力,如何兼顾多方工作、如何公平对待服务对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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