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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山东省锅炉安装改造维修资质人员要求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199次 时间: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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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申请企业应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或是企业法人授权的组织,且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2.应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和相适应的资料档案室、仪器设备室、仓库。
    3.拥有安装改造维修所需要的技术力量,且具有一定的安装改造维修经验。
    4.满足锅炉安装改造维修所需要的工装设备及检测手段。
    5.具有适应安装改造维修所需要的质量管理体系及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制度。
    6.质量管理体系能够有效运转,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标准和制度能够有效贯彻执行。
    7.对于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换证的单位,其安装改造质量维修良好,4年内未发生过安装改造质量严重责任事故,从事与原级别相适应的锅炉安装改造维修工作的间断期不超过2年,持证期间内未出现过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G3001-2004《锅炉安装改造单位监督管理规则》第十五条的规定和不履行第十六条的情况。
    第五条:锅炉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应拥有适应生产和管理要求的技术力量。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工程师应具有工程师(3级锅炉安装改造单位可由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各责任人员(3级安装单位至少配备焊接、筑炉、起重责任人)应由熟悉本单位本岗位业务的具有助理工程师(3级安装改造单位可由技术员)及以上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