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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资质怎么办理评审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171次 时间:2020-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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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质量保证手册(一份)。
    (4)、原许可证复印件(换证单位)。
    5.1.2签定评审协议
    评审机构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阅,确定申请单位的申请书是否已被受理,申请单位约请的评审项目是否属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授权给评审机构的评审范围,了解申请单位试安装工程的数量和级别是否符合规定。
    若无异议,申请单位与评审机构签定评审协议。评审协议签订后,评审机构向申请单位提供压力管道评审指南、评审细则。
    评审协议应包括评审的工作内容、方法和要求,工作条件、双方责任,评审依据,评审费用等。
    5.1.3申请单位应按《许可规则》、《基本要求》、《评审细则》、评审机构的评审指南和评审细则等进行自我评定,自我评定合格后,由评审机构进行现场评审。
    5.1.4组成评审组
    评审组成员由评审机构确定,评审组人员一般不超过4人。
    5.1.5制定《特种设备鉴定评审通知函》
    评审机构按照申请单位提出的拟鉴定评审时间,协商确定鉴定评审工作日程,并向申请单位发出《特种设备鉴定评审通知函》,同时抄报许可实施机关及其下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
    5.1.6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实施鉴定评审,需由提出变更一方提供书面说明,双方协商达成共识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