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代开增加企业成本抵扣 I88拨ll47打0405 姚经理
自然人委托代征是近几年地方才出台的一种税收优惠政策,也称为自然人代开。关于自然人代开,是企业与个人真实发生业务往来后,需要个人提供增值税发票,但是个人名下没有企业,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给公司,如果由公司代扣代缴个税,则是按照20-40%税率缴纳个税,个税压力太大,所以,就可以个人到税务局进行代开发票。详情流程可以致电咨询我或者来公司面谈。
自然人代开通常分为以下两种方式:
1.当地的税务机关代开,个人直接去业务发生地的税务大厅代开发票,需要自然人亲自到场,并且要按照20-40%的劳务报酬来征收个税,年底还要参与个人综合汇算清缴。
2. 税收优惠园区内代开,个人在有税收优惠政策的优惠园区内,通过园区当地的税务局申请代开发票,全程无需自然人亲自到场,并享受核定征收政策。
个税可按个人经营所得核定征收,核定后税率低至0.5%,加上增值税的1%和附加税的0.06%,综合税率也才1.56%,100万的居间费只需要缴纳1.56万的税费就可完税。
案例分析:
假设某建筑工程公司缺少300万的成本票,大多为人工费用,按照查账征收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300*25%=75万,若在税收园区成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纳税为多少呢?
个人经营所得税:300÷1.01×10%×20%-1.05=4.89万
增值税:300÷1.01×1%=2.97万
附加税:2.97×6%=0.18万
总税负:4.89+2.97+0.18=8.04万
节约了67万左右,节税比例高达80%以上!这就是个人独资企业成为企业节税方式的首选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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