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收购北京带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文化公司
玉美心企业创始人 I58拨IO28打95O5 童仙露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向公众举办的现场文艺表演活动,必须经过文化行政部门的审核,并颁发的一种许可证书。此类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售票或接受赞助、支付演出单位或个人报酬、以演出为媒介进行广告宣传或产品促销、以其他营利方式组织演出的形式。
任何想要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的企业或个体,包括但不限于演出经纪机构、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个体演员等,都需要申请并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具体申请条件包括:
1. 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经营演出业务和演出经纪业务。
2. 港澳台外资经营的单位,需满足额外的条件,且中方必须占股51%以上。
3. 需要有固定的实体办公地址,而非集中注册地址。
4. 至少需要三名以上持有有效演出经纪人资格证的专职人员。
在申请材料方面,通常需要准备: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法人、股东的基本身份信息。
- 设立演出经纪机构的申请登记表。
- 演出经纪机构的公司章程。
- 三名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的资格证明。
- 资金证明,如验资报告或入资单等。
- 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大致为:
1. 向当地文化局提出申请。
2. 演出管理经纪人负责初审申请材料,并提出初审意见。
3. 主管演出管理经办人根据初审意见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4. 批准后,颁发许可证,申请人领取许可证。
需要办理或者收购营业演出公司的老板可直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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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美心企业管理创始人:童仙露(同V)—从事股权收购转让、企业咨询、商标注册以及集团、实业、基金、股份、投资等公司注册等业务,为企业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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