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北京1500万典当行许可证变更条件和要求 I85拨l336打l892 姚经理
本办法所称典当业务,是指当户将其动产、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或者将其房地产作为当物抵押给典当行,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偿还当金、本办法所称典当行,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专门经营典当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十四条 申请设立典当行,应当经市金融监管局批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典当行或从事典当业务。申请设立典当行名称中应当标明“典当”字样。未经登记不得在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使用“典当”等显示典当业务活动特征的字样。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可以致电咨询我或者来公司面谈。
转让公司信息详情:
1.公司名称:北京xxxx典当行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00万
注册地址:北京
注册时间:注册时间2015年
许可经营项目: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
典当行转让的基本步骤:
1、聘请律师进行尽职调查;
2、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3、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4、到会计事务所对变更后的资本进行;
5、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或股权转让协议;
6、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典当行需要办理手续如下:
1、根据《典当行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 设立典当行,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政府经济贸易委员会同意,由省级政府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备案。
2、根据《典当行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 设立典当行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① 设立申请报告(应当载明拟设立典当行的机构名称、注册资本数额与来源、机构住所、经营范围及可行性分析等内容);
② 典当行章程;
③ 典当行业务规则、内部管理制度及安全防范措施;
④ 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⑤ 拟任法定代表人和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⑥ 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的产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
⑦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服务单位:北京经典世纪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SOHO现代城B座
服务理念:以客为本、以质求存、以优取胜、以精图新
转让北京1500万典当行许可证变更条件和要求
来源:转让北京1500万典当行许可证变更条件和要求 浏览:24次 时间:2024-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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