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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级承压热水锅炉制造资质怎么办理换证/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172次 时间:2020-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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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发制造许可证应按下列程序:
    (1)制造单位必须向当地劳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锅炉制造许可证申请书》(见附件1)。各级劳动部门和主管部门接到申请书后,应按要求逐级签署意见;(2)省、市、自治区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处和省级主管部门接到申请书后,四十天内应联合派人进行审查。属于E级范围的锅炉,制造许可证由省级部门签发,报劳动人事部、机械工业部备案;不属于E级范围的其他级别的锅炉,由省级劳动部门和主管部门于检查后十天内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报劳动人事部和机械工业部。如不需要复查,由劳动人事部审批签发制造许可证。如需要复查,则在两个月内派人复查。制造许可证由劳动人事部统一印制。
    1.2.4 制造许可证的更换
    1.2.4.1 A、B级制造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C、D、E级制造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
    1.2.4.2 持有制造许可证的单位,在许可证的有效期满前三至六个月内向省级主管部门和省、市、自治区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处提出更换许可证的申请,填写《锅炉制造许可证更换申请书》(见附件2)。换证申请按第1.2.3条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