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接山东公司商标申请异议复审办理条件和要求 I85拨l336打l892 姚经理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进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详情致电咨询我或者来公司面谈。
商标异议复审流程:
商标异议复审申请是指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商标异议裁定不服,依据《商标法》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并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裁决的案件。商标异议复审答辩是指上述对应的被异议人或异议人在收到商标评审委员会转送的商标异议复审申请及理由后,在规定时间内驳斥该商标异议复审理由的回复答辩书。商标异议复审申请及异议复审答辩,
1、提交异议复审申请理由书;
2、异议复审申请副本送交给对方当事人;
3、对方当事人答辩。自收到商标异议书副本之日起30天内答辩。对方当事人不答辩的,不影响商评委的裁定。
4、异议复审裁定。
商标被异议的处理流程和时间
1、提出异议:其他人在商标初步审定公告的3个月内提出异议。
2、商标局受理:商标局收到异议申请后,会进行审查,确认异议是否符合要求,对符合要求的异议申请予以受理。
3、通知申请人:商标局受理异议申请后,会将异议通知给商标申请人,要求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答辩,一般是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天内进行答辩。
4、异议答辩:商标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准备答辩材料,准备好之后提交材料进行答辩。申请人可以委托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进行异议答辩,可以根据异议人提出的异议理由进行一一辩驳,从而提高答辩的通过率,顺利拿到商标注册证书。
5、商标局审查:商标局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答辩,对异议进行审查。
6、决定结果:商标局根据审查结果,作出是否准予商标注册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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